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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惠州法院执行团队办案微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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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09   访问量:1070

编者按:关于启用惠州法院执行团队办案微信的公告

关于启用惠州法院执行团队办案微信的公告

   “微信”是当下最热即时聊天软件,

  越来越多的人利用其来聊天、刷朋友圈。

  惠州法院执行法官也不例外,

  他们也“玩”微信,

  而且还玩出了花样。

  为进一步畅通执行案件当事人与执行团队的沟通渠道,实现资料传递、信息交流的高效、便利、及时,强化执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惠州全市法院执行局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全面启用办案微信。

  办案微信是个啥?

  有什么作用呢?

  我是当事人或代理人,我可以?

  答:联系执行团队,咨询案件进度,以及提交申请书、答辩状、证据、财产线索等材料......

  我是执行团队,我可以?

  答: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告知案件进度、执行调解、约谈及开展其他办案所需事项......

惠州法院执行团队办案微信.jpg

  真是太方便了

  小编这就告诉大家办案微信添加攻略

  收好啦!

  方式一

  填写《惠州法院微信沟通号码确认书》:待分案后,执行团队将通过搜索《惠州法院微信沟通号码确认书》上的微信号添加微信,成功添加后将简单核验被添加人身份信息,如发送微信:您是否(20**)粤**执****号申请执行人某某?

惠州法院执行团队办案微信.jpg

  方式二

  未填写《惠州法院微信沟通号码确认书》:执行团队可通过搜索手机号、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添加当事人或代理人微信;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添加执行团队办案微信的申请,添加微信申请需注明案号和当事人名称,如:(20**)粤**执****号申请执行人某某,否则将不予通过。

  注意事项:通过上述方式添加微信的,执行团队将严格核验被添加人身份信息:要求被添加人手持身份证件拍照,照片能清晰显示其正脸和身份证件关键信息,将照片发送至执行团队微信进行核验。被添加人在微信上确认知悉并同意遵守《惠州法院微信沟通号码确认书》后,方可通过办案微信开展工作。添加代理人微信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如何获取执行团队办案微信?

  小编也准备好了攻略

  01方式一

  当事人或代理人找到承办法官所在团队的

  办案微信号进行添加

  (扫描二维码查看全市法院执行团队办案微信汇总表)

惠州法院执行团队办案微信.png

  Tips:如何查询承办法官?微信小程序搜索粤公正或通过执行法院网站等方式查询案件承办法官(执行实施类案件由专门执行团队开展执行前期的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保全、财产查控等工作,该团队法官并非案件承办法官,待完成立案并分案后,才确定案件承办法官)。

  02方式二

  不用你去找,我们会主动发信息给你!确定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后,本市法院将发出短信通知,告知承办法官所在执行团队办案微信号。

  Tips:该方式仅适用于在法院留有正确手机号码的当事人。

  注意事项↓↓↓↓

  1. 提交案件材料操作方法。当事人或代理人可将申请书、答辩状、证据、财产线索等书面材料拍摄成彩色照片或扫描成PDF格式,通过微信提交执行团队。其中,涉及案件当事人重大权利的材料,如原始证据、申请等,应扫描成PDF格式通过微信提交,其效力等同原件。微信成功发送到执行团队微信号,并经执行团队确认收到后,视为对应的材料成功提交,确认收到的日期即为提交日期。

  2. 微信送达。执行团队将执行法律文书编辑成文字信息、拍摄成彩色图片或直接下载已电子签章的执行法律文书电子版,通过办案微信发送。所有执行法律文书均可通过微信送达,其中,执行裁定书、决定书应下载已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发送,其效力等同纸质版文书(当前惠州全市法院亦是通过将已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法律文书打印生成纸质版文书)。执行裁定书、决定书经微信送达后,受送达人可自行前来法院领取纸质版文书。微信成功发送到受送达人微信号,并经受送达人确认收到后,视为对应执行法律文书成功送达,确认收到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3.当事人或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惠州法院微信沟通号码确认书》,填写的内容不准确,本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所填写微信号变更或注销,应于变更、注销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4.执行团队与当事人或代理人通过办案微信进行沟通,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对在微信中传递的文书、信息、材料等予以认可。

  5.为保证沟通效果和聊天记录保存,微信沟通应通过文字、图片、文件方式;不得发送语音、表情包等具有干扰因素的信息;禁止发送涉及暴力、色情、宗教以及微信红包等与案件无关内容。

  6.已与我市法院签署适用办案微信有关约定的当事人、代理人,则按照“一次认证、终身使用”方式,即在参与或代理本市所有执行案件时,无须填写《惠州法院微信沟通号码确认书》,添加微信后无须核验身份信息。目前,我市法院已与全市近400名律师签约,并逐步推进与党政机关、金融机构等单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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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专业执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810022100),拥有十分丰富的复合从业经历,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政府公职律师、政府工程定标专家,深圳市政府法律类采购评审专家,网络技术工程师等,目前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执业证号:24403200511032007)。邓杰律师在民事强制执行领域专注于深耕厚植精研,多年来大量的身体力行办案实践和案例研究沉淀下了丰富的执行回款经验,不仅淬炼了独到的财产调查技巧,还集聚了强大的团队协作资源。邓杰律师擅长巧用强制执行程序规则措施,定制多措并举的执行解决方案,凝聚合力推动执行案件早日实现回款目标。邓杰律师奉行的执业信条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人之美”,自始至终以最大限度、最大可能维护委托人的胜诉权益为价值追求。如您有胜诉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可以委托专业强制执行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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