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惠州市两级法院最新执行法律法规
编者按:惠州中院在线阅卷操作指南
惠州中院在线阅卷操作指南
为充分发挥电子卷宗高效、便捷的优势,减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有关单位阅卷查档的时耗,根据我院《档案管理工作细则》关于明确提供线上查阅案卷材料服务的具体途径和相关要求,制定了这份在线阅卷操作指南,可助您轻松实现“云”阅卷,快来查收吧!
一、 阅卷渠道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有关单位需要查阅惠州中院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电子卷宗材料,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站或粤公正微信小程序提交阅卷申请。
对于无法采用在线方式查阅的案件诉讼材料,可申请现场查阅的方式进行阅卷。(当事人携带身份证、诉讼代理律师请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本院档案室办理)
1.粤公正微信小程序(优先推荐)
具体操作流程(点击附件1链接跳转)
2.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站
http://ssfw.gdcourts.gov.cn/
具体操作流程(点击附件2链接跳转)
二、提交申请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上述指引注册、登录后,依次点击申请阅卷-填写案件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
三、法院审核
承办法官会在收到在线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可以查看申请阅卷的事项进展。
四、平台阅卷
经法官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即可在手机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站上查看相关卷宗材料。
注意:系统在推送卷宗材料时,将同步设定查阅时限,请在指定查阅时间内完成查阅,逾期将无法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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